各县市区财政局,市级有关部门:
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,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,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,深入实践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,是深化社会领域改革,创新社会管理,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方式。
根据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》(陕政办发【2014】107号)、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陕财办综【2014】117号)和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》,我们拟定了《咸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(试行)》。
《咸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(试行)》,共计5大类(基本公共服务事项、社会管理服务事项、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、中介技术服务事项、其他公共服务事项)56款274个具体项目,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。
现将指导目录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有什么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们。
附件:咸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(试行)
咸阳市财政局
2015年6月24日